近日,河西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承办人民一庭副庭长马起泉两次走进社区,前往当事人家中送达诉讼材料、了解案件情况,实现了减轻群众诉累与化解群众纠纷的双重效果。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通过集约送达、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与被告联系,但被告均以身体状况不佳无法来院为由,未能出庭应诉。考虑到被告身体状况及涉案房屋的公有住房性质,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人亲自前往涉案房屋尝试与被告当面沟通。虽然此次走访仍未见到被告,但承办人并未轻言放弃,而是努力从邻居及社区工作人员处了解被告的工作情况、家庭情况等。翌日,承办人再次前往被告住所,在仍未见到被告的情况下,在其居住房屋、楼栋门口张贴了公告,送达案件信息。
在全面了解被告情况的基础上,承办人与原告及其代理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原告表示能够理解被告的实际困难并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最终,被告同意来院与原告达成和解,此案以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圆满审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河西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以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落实好“六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