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1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宫建军带领群众路法庭法官干警前往辖区中铁宝桥天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 助力企业发展”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在活动现场,宫建军副院长首先从宏观和微观两种角度,分别阐述了民法典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参会职工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了解了人民法院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司法职能,就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积极探讨,并提出专业的防范建议。区法院群众路法庭庭长晁靖雲发挥自身审判专业优势,立足涉企审判实践,围绕民法典实施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解读分析,重点讲解了“电子商务合同”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区法院群众路法庭副庭长杨晓丽现场讲解适用民法典审理的典型案件,向企业传递法院裁判理念和规则,不断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有效防范企业管理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活动结束后,宫建军副院长一行到企业的生产车间走访一线职工,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并和职工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其劳动和劳务合同签订及工伤保险办理等情况,听取大家的司法需求和对区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随后宫建军副院长又叮嘱在场企业负责同志开展生产销售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完备相关手续,切实保所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金台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拓宽司法服务领域,不断丰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主动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最精准的法律服务,全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