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因该类案件对象的特殊性,在执行过程中为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执行干警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强制为辅,有效解决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抚养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其女儿李某某由张某抚养。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让张某带走女儿,而且态度极其蛮横,张某于3月18日向宝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决定以劝说说服为主,争取让李某主动把孩子交给张某抚养,但多次到李某家中寻找,均无果而返。5月23日早上五点,执行干警得知李某在家的消息,立即组织干警前往李某家中,考虑到女儿跟着李某一起生活,为避免法院的强制措施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执行干警着便装把李某约出来单独谈,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推心置腹地与其说理释法,直至中午12点,李某终于同意把孩子交给张某抚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