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民生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通知》指出,此项划转工作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根据《通知》,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据专家指出,此《通知》,一方面,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收入来源的规范性管控,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另一方面,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有助于推进税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民银行等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共治,精确掌握了解经济社会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上的运行状况,同时颗粒度更精细、覆盖面更广的数据要素也为智慧税务打下基础。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