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因情生怨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

因情生怨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因不能接受与女友分手的事实,男子心生怨怼,非法侵入住宅伺机报复,致使他人受伤,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田某之前系情侣关系,因不能接收田某与自己分手的事实,故陈某酒后携带水果刀在未经田某允许的情况下,跑至其家中,在与田某纠扭过程中,陈某持水果刀将田某的左手划伤,发现被害人黄某(田某之女)在厨房用手机拍照后,陈某进入厨房从黄某手中抢下手机并砸在地上,在两人争抢过程中陈某不慎将锅内沸水倒至黄某胸部,致使黄某烫伤,经鉴定,田某为轻微伤,黄某为轻微伤偏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该院对被告人陈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本案中的陈某因一时的怨恨误伤他人而犯罪,害人终害己,该院以案说法,提醒大家要理性面对感情,在遇到感情挫折的时候要学会自我调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不可一时冲动,酿成苦果。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108372.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