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推进“百日雷霆”执行攻坚活动深入开展,宝丰县人民法院于7月7日开展集中强制搬迁专项行动,对两起拒不交付搬迁的涉案房地产进行强制腾空。
上午8时,参加现场执行行动的10余名干警集合完毕后向本次行动需要强制腾空的房地产所在地出发,同时邀请县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见证执行。8点40分左右,在宝丰县杨庄镇某村,执行干警进入执行现场,对一处土地使用权上的车辆、物品进行强制迁出。
朱某某和王某向夏某借款10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朱某某和王某共同偿还夏某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朱某某和王某未履行义务,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对王某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予以评估拍卖,拍卖成交后,虽经多次通知,但王某躲避法院拒不见面且不腾出土地。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搬迁。在政协委员和居委会干部的见证监督下,执行干警对地面物品进行清点,小心搬运并妥善存放。近4小时后,地面附属物成功腾空。
中午11时30分,执行干警到达本次行动的第二站宝丰县城关镇人民路西段,经执行干警进一步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配合腾空房间内物品,并在给付申请执行人13万元执行标的款后与申请执行人就房屋交付时间达成延期协议。
当日,宝丰法院共腾空被执行人房地产2处。下一阶段,宝丰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强化各项执行举措,有效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嚣张气焰,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