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丰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磊在丰都县第二行政楼为县经信委、县发改委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石磊院长结合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深入阐述,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的领导范围、干预形式、具体行为以及司法机关记录、党委政法委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行重点介绍,并对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定、整改、处分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三个规定”落到实处,真正使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内部人员“不过问案件”、司法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使如实记录、通报、追责成为“常态”。
参会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学习,对“三个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进一步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坚持底线思维,做好本职工作,坚决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