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邹海涛镇长:
您好,我们是通州区张家湾镇陆辛庄农户代表李瑞华、禹志刚、范德江。我们因在土地确权工作中被排除在确权范围之外,村、镇政府又未予以合理解决,今只能以公开信方式向您求助。
我们是张家湾镇陆辛庄村农户。我村2019年制定土地确权方案,起点终止点都是2004年。2020年8月25日村委会开始与村民陆续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台账。而我们这些农户由于2004年前户口迁出本村2005年又陆续迁回,村委会以2004年没有我们这部分人的信息为由,不与我们签订承包合同。
2020年我们这些人曾经到区政府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受理并告知我们:‘土地确权是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不是说村委会说不给就不给的。首先的是农民,只要你们当时在梨园没有确权,返回村里必须给确权。’接待人员还将此事转至张家湾镇政府解决,但时至今日镇政府严重不作为,使问题一直拖延至今都未解决。
2004年,我们是为了孩子上学才将户口迁出本村,但我们一直是农户,一直享受着村里发放的土地收益。按照《土地承包法》和相关确权政策,我们这些人都应当纳入确权范围。更何况我村确权后,还剩2000多亩耕地,并不是无地可确权啊!
1、我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大量违反确权方案实例
从镇政府调出的部分确权信息中,我们发现了如下问题:
(1)有和我们一样在2005年以后迁回来的人员也给确权的,如季荣敬(第80页,0379号,2人,3亩)就和我们一样同属迁出迁入人员;
(2)确权方案截止日期委2004年4月底,户口于2005年以后迁入的人员也有确权的,如高月红媳妇(第103页,0478号,2人,3亩)和孩子(第1页,0487号,1人,1.5亩)的户口都是2005年迁入本村的;
(3)确权方案第六条规定退休工人是不在确权范围的,目前已查明的就有6名退休工人给与了确权,如我村电工季连国的父亲季荣来就是退休工人(第4页,0019号,6人,9亩)
(4)最严重的是整户灭失人员也有给确权的,如葛义(第60页,0288号,2人,3亩)既是退休工人又是灭失户;张福民本人是退休工人其妻子小荣兰已经去世(第78页,0371号,2人,3亩);
确权方案是村委会主持制定的,而在土地确权实际工作中却又不能严格执行既定标准,没有做到公平、客观的对待每一位村集体成员,这还有公平可言吗?村委会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部分村民的利益。
2、村委会在确权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
(1)在此次确权工作中,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入户调查、实地测量,所有农户确权证上四至不清,四至全是沟渠,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以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光利为首的村两委会涉嫌以权谋私。确权方案以2004年为起止点的目的就是村干部们为照顾自己孩子制定的。张家湾镇别的村都是按2004年作为起点,哪年确权哪年作为止点。唯独陆辛庄确权方案是2004年即是起点又是止点。因为如果将现在定为止点他们的孩子就不能享受确权了,包括村书记王光利在内的村干部们的孩子早已转为居民了。
我们请求领导重视此事,能够调取2004年发放的全村所有农户土地承包收益证,与现在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一对比,彻查村干部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落实我们这些村民依法享有的土地确权的权利。
村民代表:
李瑞华
禹志刚
范德江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