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游劝荣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坚决惩治腐败犯罪,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游劝荣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进新时代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站在高处谋划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努力让荆楚大地的刑事审判工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二是执行刑事政策要有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刑事审判工作要树立新理念,致力于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刑事审判法官要敬畏自由、敬畏生命。生命权和自由权是一切个体享受和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刑罚轻则剥夺人的自由、财产,重则剥夺人的生命。刑事审判法官必须慎之又慎,依法少捕少押。四是办理刑事案件要坚持底线思维。要秉持谦抑原则,慎用刑事手段,尽可能选择平和、理性、文明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冤假错案洞穿了底线,是最大的不公平,刑事审判要把不出冤假错案作为最低要求。五是刑事案件质量要靠法治共同体共同把关。保证刑事案件质量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需要整个法治共同体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共同努力办好案件。保证刑事案件质量必须穷尽所有程序资源,不能怕麻烦,也无终南捷径。要重视律师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习惯在有监督的条件下行使审判权。六是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是刑事审判的重要目标。通过刑事审判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办案,必须最大限度靠近和满足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平衡天理国法人情,达成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七是办理刑事案件要把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作为重要价值追求。要严厉打击一切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平安和谐。要考虑刑罚的打击面,争取更多人民群众支持。要给出路,审慎运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给主观恶性不是很大,特别是过失犯罪、激情犯罪者以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要公正公道判对案子,搞好释法说理和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全社会养成文明向善的习惯,使刑事审判成为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重要推手。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主持会议,并部署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上,鄂州、孝感、荆门、武汉中院分别作经验交流,恩施、黄冈、宜昌中院作书面交流。各中级法院和沙洋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审监庭庭长,省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审监一庭全体干警及审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