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名申请人将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天峻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感谢为其讨回拖欠9年的工程款。
2013年申请人李某承包了被执行人青海某公司发包的聚乎根矿区35KV专线工程,双方协商施工费为305万元。次年9月份竣工验收并运行,而被执行人青海某公司只向申请人李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的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人李某遂将被执行人青海某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作出判决,由被告青海某公司给付原告李某工程款支付工程款879876.94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将账户内余额扣划至法院账户。期间,被执行人青海某公司向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申请天峻县法院暂停支付工程款。2021年9月17日,省高院作出驳回被执行人再审的裁定后,天峻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收到裁定书的第一时间,立即通知申请人李某前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
当执行法官将工程款支付给申请人时,申请人李某及其妻子表示再三感谢执行法官,将近九年的工程款执行到手。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当事人的真情流露,每一次诚挚的感谢都给予我们执行干警鞭策与激励。
近年来,天峻法院始终将群众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种认真负责、紧抓效率、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挂在心上的工作作风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来自司法的“温度”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