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系统观念、法治思想、强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人民法庭工作是加强基层群众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要准确把握好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不断优化法庭布局、健全运行机制,更好地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案件。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推广“庭所共建”“社区法官”“人民法官下村居”等做法。要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及时公正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易发多发案件,广泛应用智慧法院成果,为城乡居民提供普惠均等的便利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主持会议,副院长林碧艳通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广州、东莞、韶关、梅州4个中院主要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发言。院领导苏茂荣,周定挺出席会议。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政治部(处)主任以及法庭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法庭庭长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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