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赔偿款还没有足额拿到手,我在深圳,其他亲属在徐州,我们现在联系不上被告人,因为疫情防控,也不能前来法院主张赔偿事宜,怎么办呀?”湟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亲属焦急万分……
该起交通肇事案件涉及的民事赔偿款在该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前尚未赔付完毕,亦未达成赔偿协议,为尽早化解矛盾,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接到被害人亲属求助电话的第一时间,湟源县人民法院刑庭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几经电话沟通,建立了该案诉前调解微信群。
经过充分沟通,明确被害人亲属诉求的赔偿款数额后,积极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展开诉前调解,对被告人耐心释明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律义务,促使被告人同意支付剩余赔偿款30000元,而当被告人准备付款时,被害人亲属打来电话称:“交通肇事并不是被告人故意而为,再给我们赔偿20000元就可以了,我们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感谢法官网上诉前调解,给我们省去了诸多不便”。收到20000元赔偿款后,被害人亲属将一份写好的谅解书拍照发到了微信群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零距离。远在异地的被害人亲属没有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也没有奔波跋涉,湟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通过网上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揪心事,有力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