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全省检察院2023年遴选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检察官考试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同时开考。
当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有413人参加遴选员额检察官考试、61人参加逐级遴选检察官考试。考试均委托第三方命题、印制、阅卷、评分,现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考试全程安全、平稳、有序。
经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我省检察机关首次采用综合性试卷进行考试,一张试卷涵盖“四大检察”业务范围,考生需全部作答,笔试成绩合格即可保留三年有效期,主要通过业绩考核等方式入额。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最新司法理念的理解认识,以及证据审查判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写作等检察实务能力。
按照最高检批复,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首次向市县两级检察院遴选符合条件的员额检察官,采取笔试+业绩考核+面试方式,权重为3:4:3,经考察合格确定遴选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
近年来,省检察院不断优化遴选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检察官方案,突出业绩考核,积极为基层和一线检察官减负,让检察官集中精力办好案、办大要案、办精品案,引导检察官回归司法办案本位,真正充实一线办案力量,为检察工作现代化选拔更多更优法治人才,不断推动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