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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人驾驶“老头乐”,致人十级伤残!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无需号牌、无需驾照

  这类老年代步车

  又被称为“老头乐”

  颇受老年人欢迎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19日,65岁的张某驾驶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即俗称的“老头乐”)出门。

  途中,张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与李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24天,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当地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

  因赔偿事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在驾驶非机动车过程中,与原告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伤,依法应对其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叙述事实清楚、认定责任准确,法院予以采信。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支付赔偿款117044.51元。

  法官提醒

  一些老年代步车因无法上牌

  不能购买保险

  发生碰撞损伤时

  往往需要自身全额赔付

  受害人权益也难以保障

  出行时要选择

  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

  遵守交规

  保障好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09/2024080959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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