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治未病。8月6日上午,德安县政法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协同县法院联合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共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社会安全隐患。 原告刘某提出与丈夫王某离婚后,双方协商不成经常发生争执并影响到两个女儿的日常生活起居,刘某因此向县妇联求助并多次拨打110出警。2024年7月,县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几天后,刘某在带女儿驾车外出时遇见王某,双方发生争执,王某不顾妻女还在车内便用砖头打砸车身玻璃,并造成女方手指受伤。当日,刘某在公安和妇联同志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立即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对妻女实施暴力行为。王某仍不以为意,继续到女方住处进行滋扰,经警方和妇联进行告诫后才有所收敛。 由于案件当事人多次存在过激言行,其离婚纠纷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事宜,处置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社会安全风险隐患。8月6日,在县法院的主持下,县政法委、县妇联、县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参与到该案件的庭后调解程序中,在充分保障两名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劝导原、被告就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对共同财产、债务一并进行了分割处理,预防消解了衍生矛盾的发生。 众力并则万钧举。此次通过多方联合化解矛盾的方式,靶向发力,着重对个案可能存在的社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预防化解,强化了“协同治理”理念。下一步,德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协同多方力量完善和健全平安德安的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