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某伪造虚假《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报表》等资料,与某集团公司签署合同进行诈骗。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万元。
据了解,2021年1月期间,徐某某作为某高速路设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明知公司经济状况困难、没有生产高速公路波形钢护栏能力的情况下,仍伪造虚假《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报表》《批量生产合格证》《工厂检验证书》等资料,以公司名义与某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负责人江某某就美兰区某周边路网工程项目部签订了《波形钢护栏买卖合同》,并于2021年1月27日、2月5日先后骗取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江某某父子货款130万元。收到货款后,徐某某无任何履行合同意愿,将130万元货款用于偿还欠款或者借款给他人。在江某某多次催货情况下,徐某某于2021年3月25日向江某某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于2021年4月15日送货至美兰区项目工地,否则,逾期每天罚款5000元。但徐某某仍未按时发货,而是采取关掉手机及拒接江某某电话的方式逃匿,一直未履行合同或退还货款。
美兰区法院以徐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