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告也欠我的工资款,能不能帮我一并解决呀…”庄严的审判庭内,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庭审刚刚结束,承办法官正准备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调解室内进行进一步调处时,一名旁听人员当场提出诉求。9月29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用心用情用法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该案原告岳某、饶某系夫妻,两人受被告江某雇佣在其承揽的工程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因工资款遭拖欠,岳某夫妇对江某提起诉讼。因该案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上清法庭受案后立即核实案情并对被告江某宣教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江某对欠薪一事予以认可,但表示因目前资金状况紧张,希望能够分期付清所欠工资款。29日上午,上清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尽快兑现劳动者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庭后继续组织双方调解。正在此时,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承办法官现场了解,该邬姓旁听人员曾与该案原告岳某夫妇一起为被告江某提供劳务,且工资款也被被告江某拖欠。维权心切但法律知识不足的的邬某在听完庭审后随即提出请求,确认邬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后,在其尚未正式起诉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以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为导向,经认真研判后将邬某一同带到调解室。在随后的调处中,被告江某对拖欠岳某夫妇及邬某工资款的事实和金额均无异议,承办法官遂在判前释法析理后主持商讨工资款具体兑付事宜。 经晓以利害和反复协商,被告江某与原告岳某夫妇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定所欠工资款为3万元,由江某现场先行兑付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同时,江某与邬某共同确定邬某被欠工资款为8000元。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江某向邬某支付了3000元,剩余工资款由江某向邬某作出书面承诺分期付清。案结人和后,承办法官结合真实涉劳案例向邬某讲解了劳动者维权的要点和方式,帮助其提升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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