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抖音买家“仅退款不退货”来“薅羊毛”,法院:不支持

抖音买家“仅退款不退货”来“薅羊毛”,法院:不支持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案情回顾

  近日,小五在抖音平台购买了零食,花费了897元。小五收到全部商品后的第二天,在未与商家沟通商品售后问题的情况下,以“少发、食用后身体不适”为由在抖音平台申请“已发货仅退款”。之后,小五退款成功。但是,商家认为小五对商品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小五通过平台操作“仅退款”侵害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要求小五退还货款897元。

  法院审理

  小五作为网络平台消费者,若商品出现问题,应当按照网购平台交易习惯与卖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但小五收货次日,并未与商家沟通便直接通过抖音网络平台申请“仅退款”,并退款成功,事后又未退还货物,导致原告商家既未收到货款亦未能收回货物,小五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买卖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小五主张食用商品后身体不适,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判决小五应当退还商家货款897元。

  法官说法

  “仅退款”是网络购物中,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消费者无需退货,直接申请退款的方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商业规则。“仅退款”的商业规则是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衍生出来的新型商业策略,但也存在一些投机分子恶意利用“仅退款”规则“薅羊毛”侵害商家权益。消费者滥用“仅退款”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络消费者应当诚信交易,不可为了“薅羊毛”而触碰法律红线。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30/20240930601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