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提醒函送至您手中,作为新调整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请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日前,南乐县委巡察办向该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亚增呈送了《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提醒函》。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一把手”持续落实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南乐县委巡察办向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杨村乡等4个主要负责人的党组织,制发《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提醒函》,督促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人员变动后责任不“断链”、工作不“断档”,持续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这份提醒函来得太及时了,既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档’,也能帮助我更好地熟悉新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我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南乐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亚增表示。
除发出提醒函外,该县还紧紧扭住整改主体责任“牛鼻子”,多措并举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反馈会议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当面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交办问题清单,压紧压实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主体责任。在完善机制上,坚持巡察整改报告、整改方案、整改台账由分管县领导、巡察组长、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联系科室负责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五方会签”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县级干部列席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列席分管或联系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日常监督上,南乐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监督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机制、方法程序和责任追究。县委巡察办强化整改闭环管理,对整改情况全方位跟踪掌握,统筹推动各方履行整改责任,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一起做到一体统筹、一体督导、一体推进,对不重视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要纳入巡察“回头看”。
截至目前,十三届南乐县委已完成八轮巡察,共反馈问题7437个,移交线索391件,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6916个,整改率为93%,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425项,挽回损失经济1345余万元。
“只有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带头知其责、履其责、尽其力,发挥好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才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扛牢抓实,通过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南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保强表示。下一步,南乐县将持续关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节、不降格,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南乐县委巡察办 邵钰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