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入新家本是一件带着美好期盼的事,但作为迁入新房的必经环节,装修常常会引发纠纷,直接影响着生活的幸福感。近日,红桥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新房装修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底,李某装修新房时,在某品牌木门定制了全屋实木门,后因客厅电视墙左侧定制木门安装后与当初设计效果不符,双方引发争议。商场、消协多次进行调解,历经一年之久,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品牌方返还全部合同款项。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定制木门与设计不符?带着疑问,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了举证,法官最终找到了症结所在。其实,就是因为双方在定制量尺寸时没有充分沟通,导致想法不一致,因问题拖得太久,对彼此都有怨气,庭审中双方情绪也比较激动。
为了能更直观地了解争议木门的现状以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庞婕决定到房屋现场进行勘验。经查看,发现木门只是影响了一定的美观,并不影响实际使用,双方的根本问题还在于“心结”。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在勘验现场,法官就开始了对双方的调解。
调解过程初期,双方分歧较大,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让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对原告来说,希望“家”是想象中的样子,尽善尽美,是每个人的追求,每天面对着影响美观的木门,必然是一块“心病”,原告心中的苦闷不难理解。另一方面,木门尺寸的制作错误,也不能完全归咎于被告,且交付的木门并不存在不能使用的根本违约情形,若解除合同赔付所有款项则否定了被告所有的劳动。经过一番论理讲情,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一定损失,各退一步,握手言和。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红桥法院扎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真正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群众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