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铜梁法院:酒驾,没损失?那你就错了!

铜梁法院:酒驾,没损失?那你就错了!

发布时间:2021-08-06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2011年5月 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至今十年有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口号早已深入人心。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既赔了钱,伤了身,还坐了牢!近日,铜梁法院便开庭审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谢某酒后无证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案件经过

  “我就看到一个摩托车像子弹一样射过来……”

  2020年10月14日凌晨,谢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龙大道由玉泉公园往万达广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一红绿灯路口时,与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谢某和罗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据被害人罗某回忆称,当时其正在等红路灯,谢某驾驶一辆摩托车,速度很快,像子弹一样射过来,然后两车就撞上了。经鉴定,事发时谢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6.6毫克/100毫升。经认定,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判决结果

  本院经审理认为 ,谢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有坦白、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无证驾驶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等情节,综合其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释法

  本案谢某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不仅给他人带来损失,自己也因事故带来手臂骨折、膀胱破裂等伤害,不仅流泪、流血,还要留监。美好的诗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告诉我们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适量饮酒,但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生命不可重来,一定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180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