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鲁山县法院,感谢张良法庭的杨森法官和陈嘉珺同志为我的案件忙前忙后,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当事人孟某委托其妻子来到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将一面写有“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陈嘉珺手中,表达了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2020年9月17日,在被告司某的担保下,原告孟某将12万元现金借给了被告曹某,并有曹某亲笔书写的借条及司某签字为证。此后一年多,司某仅清偿了1万元,剩余11万元则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孟某长期奔波讨债无果,无奈将曹某、司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森受理该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多方了解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性,随即委派法庭辅助人员陈嘉珺与双方沟通。陈嘉珺电话联系上双方后,了解到双方并无调解意愿,孟某坚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曹某承认借债事实,但以经济拮据无力偿还为由,希望拖延还款时间;司某也承认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自己相信法律该咋判就咋判。陈嘉珺将双方意愿告知杨森,在杨森的鼓励、指导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双方放下争执,各退一步。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和担保责任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案由承办法官鼓励、指导法庭辅助人员进行调解,用非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有效解决当事人诉求,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下一步,张良法庭将继续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用好“枫桥经验”,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