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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德庆法院宣判一起涉养老诈骗案,守好百姓“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理财”、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各类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给不少老年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2022年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近日,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谎称银行工作人员先后对19名老年人实施诈骗,合计骗取人民币约197万元。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被告人李某兴在德庆某银行辞职后,仍以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2016-2021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兴通过打印假债券凭证,伪造假银行印章及私人印章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推销银行债券和短期理财产品,并承诺存款一万元以上可赠送花生油等礼品,利息定期返还,产品到期后退还本金。

被告人李某兴将诈骗所得的钱用来支付被害人的利息,被害人在多次收到利息后,对李某兴深信不疑。直到产品到期,李某兴无法再偿还被害人本金,数名被害人手持债券到该银行咨询,银行员工告知他们银行并没有发行及向群众出售任何债券,被害人方知被骗。经查明,被告人李某兴共骗取19名被害人约197万元。

德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兴无视国家法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德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兴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金额。

本案中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平均年龄超60岁,最大年龄超80岁。李某兴正是利用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辨别能力低等特点实施诈骗,将部分老人毕生积蓄骗走。给老年人及其家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精神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涉及金钱交易要多与子女商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购买,同时警惕高额利息、稳赚不赔的理财产品,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庆县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5/t20220523_10967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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