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法院 > 琐事引发微信“互怼” 庭前释法在线道歉

琐事引发微信“互怼” 庭前释法在线道歉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南杂木人民法庭庭长赵帼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激烈对峙到握手言和。

  原来,去年国庆节假期期间,因村内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清运不及时,张三(化名)在村内信息微信群(群内有村民300余人)中询问清运垃圾时间,李四(化名)的哥哥负责清运工作,并于第二天将垃圾清走。然而李四却在微信群中多次发语音辱骂张三,张三因而向南杂木法庭提起诉讼。

  李四随后又以张三在微信群中以语音回复并辱骂为由向法庭提起了反诉。其间,经过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能化解矛盾,双方矛盾激化。

  定分止争无小事,赵帼在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精准找到双方意见的分歧点。“微信群不是法外空间,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到达法庭后,赵帼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最终张三、李四认识到各自的错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互相在微信群中赔礼道歉并当场履行,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成功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05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